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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养殖粪便环保处理不容忽视

分类: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7-06-28 次浏览

         我国畜禽养殖每年产生38亿吨畜禽粪便,有效处理率却不到50%,严重影响了环境。我市情况如何?6月8日,并州环保行记者团走访娄烦时发现,畜禽养殖普遍存在简单粗放养殖,或欠缺环保设施,或虽有设施但不达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待加强,需引起重视。
        娄烦是农业大县、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和生态屏障。全县有规模养殖场30个,由于环保意识欠缺或资金不到位,这些养殖企业大部分没有同步建设并运营环保设施,许多企业实行先建后治污、边建边治污方式。娄烦县环保局局长郝巨山表示:“目前,达到环保治理的规模养殖场有14个,其余正在按照环保治理标准逐步改进。”据此测算,超过50%的养殖场都没有达到环保治理。

       位于盖家庄乡周家窑村的娄烦县茂盛农林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全县14个规模养殖场里算比较好的,属于中上等水平。存栏量达1860头猪,年出栏量达四五千头。负责人周保生提供,每只猪每天产生约1.5公斤排泄物。记者初步算了一下,全厂的猪一年共产生约1080吨排泄物。关于它们的处理,周保生表示,“都免费提供给农民种地了,以达到种养循环。”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具备尿液储存池、粪便堆放场,但处理很粗放。养猪车间里,尿液粪便的收集只是简单用铲子清理,没有用水清洗的痕迹。尿液储存池旁边还有一条较粗的抽取尿液的管子,顺着管子一直往前,发现这些尿液最终排到了后边的一大片空地上。本可以利用的沼气,因为消防、安全等原因,已被停用。据介绍,1头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7个人产生的生活废水。环保部门的监督和养殖污染投诉情况显示,养殖业污染大部分来自于养猪行业。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应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收集设施和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畜禽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在附近榆树掌村的万顺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情况更糟糕。资料显示,该合作社2014年建立,养了127头牛。而在现场打开养殖车间大门,里面空空荡荡。最后,在该合作社的后山坡上找到了正在吃草的牛。按相关规定,不能如此放养,破坏植被。经理范建成表示,“我们的草料不够用,就把牛放山坡上去了。而且附近居民都是这样放养的。”不仅如此,这里还欠缺畜禽废弃物的收集设备,没有同步建设必要的环保设施。范建成回应,“因为环保设施资金没到位。牛的排泄物被村民拉走,用来还田了。”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第二十条规定,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已逐渐成为娄烦农村经济颇具活力的增长点。但同时,大量畜禽废弃物得不到有效处理并进入循环利用环节,导致的环境污染隐患也不容忽视。希望有关部门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同时要加强监管,加大支持力度,最终走出一条真正的标准化、规模化和生态化养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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