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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禁养区也要拆,2017年后再无散养户?

分类:新闻中心 发布日期:2017-04-20 次浏览

        今日,《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开始公示,珠江三角洲水网区应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到 2017 年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
       摘 要:
       可养区内 250 头以下不达标生猪养殖场户也要关闭,对于环保不达标的大型养殖场,不管是谁的工程,限期整改。
       非禁养区250头以下小猪场也要被拆,2017后再无散养户?
       在禁养区拆猪场进行的沸沸扬扬之时,非禁养区猪场的日子也将不好过了。
       随着政策一步步落实,各地拆猪场的现象有所加剧。不管养殖户愿不愿意,这将会是未来一段时间的常态及趋势。随着国家最严环保的政策的实施以及消费者需求变化作为原始驱动力的推动,猪场包换治理将会成为常态,而且,覆盖面会越来越大。
       据了解,早在2016年,福建就下发文件:可养区内250头以下不达标生猪养殖场户也要关闭,对于环保不达标的大型养殖场,不管是谁的工程,限期整改。
       其实在更早以前,非禁养区猪场治理更多是停留在整改层面,而如今一刀切的要将非禁养区250头以下猪场关闭清理,这一政策对于中小散养户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达不到规模化养殖,或许只有两条路可走:关闭、强拆。

       可养区存栏250头以下不达标养猪场户需关闭拆除
       福建省农业厅环保厅曾下发关于开展水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整改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督促有关乡镇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及可养区存栏250头以下不              达标养猪场户关闭拆除扫尾工作,真正做到以拆促治、以罚促治。
       在2016年5月福建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主要问题与整改意见表》文件中显示,三明、南平、宁德等地由于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户)关闭拆除进展滞后,可养区存栏250头以下养猪户关闭拆除和自行改造进度较慢,而被通报。
       对于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各地也有明确的政策要求。
       例如福建提出,当前是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的有利时机。各地要按照早谋划、早储备、早批复、早竣工、早验收的要求,通盘规划、先紧后松,列出改造项目的时间表、进度表、责任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落实市县两级改造资金,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全面提速项目建设。
对标准化改造进度慢的县(市、区),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对标准化改造进度较快的县(市、区),可将2017-2018年省级改造任务提至2016年实施,农业及财政部门按各地完成场数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对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含2014年生猪生态环保型养殖项目),在实施项目建设时,同步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务必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可养区内拒不改造或改造不到位的生猪养殖场户,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整改无望的坚决予以关闭拆除;对完成标准化改造的养殖场,要纳入环保监管范围,加大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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